西安在职江西公积金提取的比例因不同情况而异,具体提取比例如下:
一、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提取比例: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二、购房提取
一套住房: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两套及以上住房: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但请注意,自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三、其他情况
除了租房和购房提取外,西安公积金还支持其他多种情况的提取,如离、退休、在职死亡、自建自住住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但这些情况下的提取比例和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具体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江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比例和条件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而调整,建议在提取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江西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身份证等,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
总的来说,西安在职公积金提取的比例因不同情况而异,具体比例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